领头的混混叫王三,是这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地痞。平时偷鸡摸狗,兜里比脸还干净,今天听说集市上有个疯寡妇白送肉吃,立刻带着几个兄弟跑来占便宜。
大宝一看这几个凶神恶煞的人,吓得赶紧护住装熟肉的篮子。
沈澜依却不慌不忙地站起身,一把将大宝拉到身后。她看了一眼王三那副无赖样,心里门儿清。这帮人就是来白吃白喝的。
要是换了别的摊贩,遇上这种地痞,早就吓得把肉双手奉上了。但沈澜依是谁?她可是现代餐饮圈里摸爬滚打出来的铁腕大管家。
“想白吃啊?”沈澜依拿起抹布擦了擦手,语气平淡。
“废话!你刚才自己喊的,先尝后买,不好吃不要钱。”王三歪着脖子,一脸的痞气,“怎么着,现在想赖账?”
“我沈刀娘一口唾沫一个钉,说出去的话绝对不赖。”沈澜依拿起菜刀,利索地切了三大块厚实的腊肉,用竹签串好,“肉可以给你们吃。但我有个条件。”
王三愣了一下,这还是头一次有人敢跟他谈条件。
“什么条件?”王三警惕地问。
沈澜依把肉串递过去,大白话首接甩脸:“吃了我的肉,就得给我干活。从这集市头走到集市尾,一边走一边给老娘大声喊,就喊‘大青山沈刀娘的腊肉,天下第一好吃’。喊得响亮,这肉就是你们的。要是敢拿了肉不办事……”
沈澜依手腕一翻,菜刀“笃”的一声钉在案板上,刀把还在嗡嗡作响。
“我这把刀,认肉不认人。”
王三和几个小弟被这一下镇住了。他们互相看了一眼,咽了口唾沫。
这娘们也太彪悍了吧!
但那腊肉的香味实在太勾人了。王三平时连顿饱饭都混不上,哪吃过这么香的肉。他咬了咬牙,一把接过肉串。
“行!喊就喊!兄弟们,吃!”
几个混混狼吞虎咽地把肉塞进嘴里。刚嚼了两口,几个人全都瞪大了眼睛。
“我的亲娘哎,这啥味儿啊?太香了吧!”
“肥得流油,还一点不腻!这橘子味绝了!”
王三连签子上的油星子都舔干净了,竖起大拇指:“老板娘,你这手艺,神了!兄弟们,拿人手短吃人嘴软,给老板娘干活去!”
几个混混吃饱喝足,抹了抹嘴,转头就在集市上溜达起来。
“都听好了!大青山沈刀娘的腊肉,天下第一好吃!”
“不吃后悔一辈子啊!”
这几个混混嗓门大,平时又嚣张惯了,这一嗓子嚎出去,大半个集市都听得见。
大宝看傻了眼,拉了拉沈澜依的衣角:“娘,你让他们去喊,别人会不会以为咱们跟坏人是一伙的?”
沈澜依笑了笑,蹲下身子给大宝解释:“大宝,这叫广告效应。不管好名声坏名声,只要名声传出去了,就会有人好奇。这集市上穷人多,穷人可不管什么寡妇煞气,只要好吃管饱,他们就敢买。”
果然,没过多久,几个穿着粗布短打的苦力汉子凑了过来。
“大妹子,那几个二流子喊的肉,真有那么好吃?”一个黑脸汉子问。
“好不好吃,大哥自己尝一口就知道了。”沈澜依麻利地递过去一块试吃肉。
黑脸汉子半信半疑地吃了一口,当场拍了大腿:“好家伙!这味儿绝了!给我称一斤!我带回去给我家那口子尝尝!”
“我也来半斤!”
“给我切两斤肥的!”
这几个苦力汉子常年干重活,最缺的就是油水。他们才不在乎什么寡妇不寡妇的,肉香才是硬道理。
有了这几个汉子带头,摊子前又陆陆续续围过来一些人。虽然没有一开始那么火爆,但也算开了张。
沈澜依一边切肉过秤,一边收钱。铜板落进钱袋里的声音,听得她心里舒坦极了。
什么封建礼教,什么阶级偏见,在实打实的美味和利益面前,全都是扯淡。只要她手艺够硬,还怕赚不到钱?
就在沈澜依忙得脚不沾地的时候,集市的另一头,两个格格不入的身影正慢慢走来。
走在前面的男人一身青色长衫,料子极好,上面用暗线绣着竹叶花纹。他手里随意地把玩着一把白玉折扇,身形颀长,气质清雅。一张脸生得极好,剑眉入鬓,眼睛黑沉沉的,透着一股洞察人心的通透。
这人正是游方儒商陆璟。
跟在他旁边的随从长风,正捂着鼻子,一脸的嫌弃。
“公子,这乡集又脏又臭,满地的泥巴和鸡屎,咱们还是回城里吧。”长风小心翼翼地避开地上的一个水坑,抱怨道,“您要看望山县的账本,叫那些掌柜的送到客栈来就行了,何必亲自跑这种下等地方来受罪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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